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工作业。 2主要内容 2.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2.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2.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2.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2.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佩戴防护用品。 2.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2.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扑火。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