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氢冷发电机及其氢冷系统和制氢设备中的氢气纯度和含氧量,必须在运行中按专用规程的要求进行分析化验,氢纯度和含氧量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氢冷系统中氢气纯度须不低于96%,含氧量不应大于2%;制氢设备中,气体含氢量不应低于99.5%,含氧量不应超过0.5%。如不能达到标准,应立即进行处理,直到合格为止。 2 氢冷发电机的轴封必须严密,当机组开始起动时,无论有无充氢气,轴封油都不准中断,油压应大于氢压,以防空气进入发电机外壳或氢气充入汽轮机的油系统中而引起爆炸起火。 3 氢冷发电机运行时,排烟机应保持经常运行,并定期(每周一次)从排烟机出口 和主油箱顶取样(漏氢增大时应随时取样检查),监视含氢量是否超过制造厂规定(无制造厂规定的按2%)。如超过则应查明原因并予消除。 4 密封油系统应运行可靠,并设自动投入双电源或交直流密封油泵联动装置,备用泵(直流泵)必须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应定期校验。两泵电源线应用埋线管或外露部分用耐燃材料外包。 5 氢冷发电机密封油箱应设置火灾检测和水喷雾灭火设施。 6 在氢冷发电机及其氢冷系统上不论进行动火作业还是进行检修、试验工作,都必须断开氢气系统,并与运行系统有明确的断开点。充氢侧加装法兰短管,并加装金属盲(堵)板。 7 动火前或检修试验前,应对检修设备和管道用氮气或其他隋性气体吹洗置换。 在置换过程中应有专职人员定期取样,分析混合气体的成分。取样点应选在排出母管和气体不易流动的死区。取样前先放气1~2MIN,以排出管内余气。 氮气置换时,氮气中含氧量不得超过3%。置换结束后,系统内混合气体的含量必须连续三次分析合格,并应有二台以上测爆仪进行现场监测。 8 气体介质的置换避免在起动、并列过程中进行。氢气置换过程中不得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拆卸螺丝等检修工作。 9 机组漏氢量实测计算每月进行一次,用以考核漏氢水平。 10 设备和阀门等连接点泄漏检查,可采用肥皂水或合格的携带式可燃气体防爆检测仪,禁止使用明火。 12 不得在室内排放氢气。 13 放空管。 (1)放空管出口应在远离明火作业的安全地区。若室内放空管出口近屋顶,应高出屋顶2M以上;在墙外的放空管应超出地面4M以上,周围并设置遮栏及标示牌;室外设备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M以上。排放时周围应禁止一切明火作业。 (2)应有防止雨雪侵入和外来异物堵塞放空管和排污管的措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