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的移动式电源线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移动式、 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的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GB3783-8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 如果电线需要保留,应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理干净。 第五节 接地、过电压保护与防雷装置 第二十六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应按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和JBJ6-80《工厂电力设计技术规程》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的保护性或功能性接地装置可以采用共同的或分开的接地。 第二十八条 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