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灯具的安装不符合要求 (1)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普通灯具,灯具和开关产生的电火花将点燃空气中的爆炸性混合气体或可燃粉尘。 (2)灯具或镇流器等发热器件直接固定在可燃物上,长时间烘烤引燃可燃物成灾。 (3)可燃吊顶内灯具的配电线路不符合要求,如该穿管的末穿管,当发生电气故障时极易起火。 3.3灯具质量不合格或缺乏维护 荧光灯和高压汞灯的镇流器如果制造粗劣、散热条件不好或与灯管配套不合理,或者其它附件发生故障时,其内部升温能破坏线圈的绝缘强度,形成匝间短路燃烧,如果周围有可燃物,会引起火灾。 霓虹灯在制造过程中玻璃管内没有抽成真空或真空度不够,或绝缘不可靠也是容易发生火灾的原因。室外霓虹灯变压器没有遮盖,任凭风吹、雨淋、日晒、积尘,给高压放电造成了条件,从而导致火灾的发生。 高压钠灯的电子触发器则可能由于内部电容漏电等原因产生热量而引起燃烧。 特效舞厅灯主要包括蜂巢灯、扫描灯、太阳灯、宇宙灯、双向飞碟灯及本身不发光的雪球灯等。其特点是灯具往往带有驱动灯具旋转的电动机。当旋转阻力增大或传动机构被卡住时,电动机便会迅速发热升温,加之舞台等场所的道具幕景多为可燃物,在电机高温作用下极易起火。 4 照明灯具火灾预防措施 4.1合理选用灯具的类型和功率应根据场所、环境和使用要求来选择灯具的类型。(1)在有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场所,电气灯具的选型应符合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选择防爆、隔爆或安全密封型的灯具。 (2)有腐蚀性气体及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密封型或防潮型灯具,其部件还应进行防腐处理。 (3)户外照明可采用密封型灯具或有防火灯座的开启型灯具。 (4)可燃吊顶上所有暗装、明装的灯具功率不宜过大,并应以白炽灯或荧光灯为主。 4.2正确安装照明、装饰灯具 (1)灯具与可燃物间距不小于50cm(卤钨灯需大于50cm),与地面高度不应低于2m,当低于此高度时,应加装防护设施。灯泡下方不宜堆放可燃物品。灯具的防护罩必须完好无损,严禁用纸、布或其他可燃物遮挡灯具。 (2)暗装灯具及其发热附件的周围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保持通风良好。 (3)按照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2.4条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第3.1.11条的规定,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可燃物或非A级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可采用防火垫给以防火隔离保护。 (4)《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第10.2.5条规定,超过60W的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包括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或可燃构件上。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