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严禁违反规定采购、储存、使用危险品或有害、有毒物品。 四、管理类禁令 1、严禁没有技术方案或技术方案未经审批即进行施工。 2、严禁不具备资格的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 3、严禁不认真审查外协单位资质及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即允许其承担工作。 4、严禁不对外协单位及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到位即允许其开始工作。 5、严禁外协单位及人员在生产现场进行存在危险性的作业时无人监护。 6、严禁未经培训、未通过安全考试的临时工参与现场工作。 7、严禁聘用不符合用工要求的临时工。 8、严禁酒后驾车,私自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 9、严禁领导干部迫使驾驶员违章驾车。 10、严禁公车私用,乘坐非正规运营车辆,或使用私家车进出工地。 11、严禁人货混装,或在运输危险物品时不采取可靠的固定、隔离及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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