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2) 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3) 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4)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5) 交、直流电力电缆的金属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可触及的金属保护管和穿线的钢管; (6) 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7) 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8) 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无避雷线的小接地短路电流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等。 2. 电气设备的某些金属部分 电气设备下列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可不接地: |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