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配电屏、控制台、控制台、控制箱的金属框架或外壳。 4)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交直流电力电缆接线盒的金属外壳、电缆的金属外皮和配线的钢管等。 6)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金属杆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7)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设备。 2、可以不采取接地或接零的设备 1)在木质、沥青等不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交流380V及以下和直流40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外壳(当维护维护可能同时触及电气设备外壳和已接地的其他装置时仍应接地)。 2)干燥的一般场所,交流额定电压127V及以下,直流额定电压11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外壳(爆炸场所除外)。 (责任编辑:admin) |